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依法对本市生产领域移动电话、室内加热器等7种家用电器及电气、电子信息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本次抽查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此次共抽查本市24家次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其中移动电话6批次、液体加热器4批次、电风扇2批次、室内加热器4批次、电热毯5批次、电吹风机1批次、电源适配器(充电器)3批次。
抽查发现部分家用电器的标志和说明项目,部分电热毯产品机械强度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检验不合格。家用电器的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合格会影响消费者辨识和安全使用;机械强度项目不合格会导致电热毯的绝缘性能下降,有触电危险。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生产的产品经复查检验合格。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