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依法对本市生产领域纺织服装、定配眼镜等6种日用消费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本次抽查产品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此次共抽查本市216家企业生产的220批次产品,其中纺织服装102批次、眼镜105批次、移动电话及配件2批次、燃气热水器2批次、电动自行车3批次、杀(驱)虫用品6批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纺织服装产品的纤维含量实测值与明示值不一致。产品未准确标注纤维含量会误导消费,影响消费者的正确选择。
二、部分定配眼镜的镜片顶焦度、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眼镜类的透射比要求(紫外光谱区)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镜片顶焦度、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不合格会使配戴者视物不清、头晕、对地面的高低判断失准,长期配戴会降低眼睛调节能力,导致视力下降;透射比要求(紫外光谱区)不合格会使人眼摄入的紫外线过多,影响视力健康。
三、个别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整车质量(重量)超标会影响车辆的制动效果,骑行者会刹不住车;未安装反射器会影响夜间行车安全,夜间行驶时不易被识别。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部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生产的产品经复查检验合格。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复查工作的企业及不合格产品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生产领域纺织服装、定配眼镜等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未改正企业及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1月20日
附件
北京市生产领域纺织服装、定配眼镜等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未改正企业及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抽查产品信息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1 |
北京视永明眼镜店 |
定配眼镜 |
R:-2.75 -1.00×180 L:-2.50 -0.75×45 瞳距63mm |
2015年5月4日 |
镜片顶焦度 |
2 |
北京真视觉眼镜店 |
定配眼镜 |
R -3.25 L -3.25 瞳距 70 |
2015年6月2日 |
眼镜类的透射比要求(紫外光谱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