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国家和市有关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2、负责组织和参与有关科室起草的实施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组织行政案件的审理和复议及行政诉讼的代理应诉工作。
4、负责听证的具体组织工作。
5、负责培训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证件,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活动和执法人员的工作。
6、负责全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工作。
7、负责全区技术监督工作的表彰奖励工作。
8、负责全局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学历教育等工作。
地 址: 密云区鼓楼东大街5号
负责人: 胡凤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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