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水泥及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有关精神及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关于一个一个行业抓产品质量提升的部署要求,质检总局先后印发了《2017年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质检办监〔2017〕844号)、《关于开展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监函〔2017〕63号)及《关于开展钢铁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监函〔2017〕66号),现将有关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属地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在总结近几年来质量提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要环节和关键要素,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质量违规行为严打严管态势。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市场调节的重要功能,重视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行业追求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
二、开展“双随机”专项监督检查
结合“质检利剑”,对建筑卷材、水泥及钢铁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以及防水涂料、建筑密封胶开展监督检查。实地检查获证企业生产状况,抽样检验获证产品。重点检查生产条件是否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产能或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对于符合许可退出要求的获证企业,要按照要求实施撤销、注销。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市局统一安排2017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对建筑防水卷材、防水涂料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各区局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
四、信息报送
2017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通过一体化办公平台将《建筑防水、水泥及钢铁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及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局产品质量监督处。
附件:1.建筑防水、水泥及钢铁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2.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防水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质检办监〔2017〕844号)
3.关于开展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监函〔2017〕63号)
4.关于开展钢铁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质检监函〔2017〕66号)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3日
(联系人:肖宏清;联系电话:57520072;电子邮箱:xhq@bjts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