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稽查总队、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70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我局编制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6月27日
分享到: